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是指以下的9种证书:
1.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含配套产地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企业出口《输欧盟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中的商品到欧盟国家,必须申领该证书。企业拥有出口许可数量才能申办该证书。该证书是套证,其英文的《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含配套产地证)用于在欧盟国家海关清关,中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用于在中国海关报关。企业必须成套申领该证书。
2.输美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含配套产地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企业出口《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中的商品到美国,必须申领该证书。企业拥有出口许可数量才能申办该证书。该证书是套证,其英文的《输美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含配套产地证)用于在美国海关清关,中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用于在中国海关报关。企业必须成套申领该证书。
3.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非设限类别)
企业出口到欧盟国家的商品不在《输欧盟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中、但属于《2005年输欧盟、土耳其原产地证类别清单》中的非丝麻制品类别的,需申领该证书。该证书用于在欧盟国家海关清关。
4.输欧盟手工制品证(含配套产地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输欧盟手工制品证分两种情况:
①企业出口《关于实施临时出口10类纺织品中输欧手工制品及OPT产品出口问题》(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49号)中的“5H”类别商品到欧盟国家,需申领输欧盟手工制品证(含配套产地证),该证书用于在欧盟国家海关清关。
②企业出口到欧盟国家的商品属于《输欧盟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中的2、5、7、20、26、39类,同时又满足《关于实施临时出口10类纺织品中输欧手工制品及OPT产品出口问题》(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49号)和《对〈商务部2005年第49号公告〉所列输欧盟手工制品范围进行调整》(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31号)中关于手工制品的描述的,需申领输欧盟手工制品证(含配套产地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其英文的《输欧盟手工制品证》(含配套产地证)用于在欧盟国家海关清关,中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用于在中国海关报关。此类证书不占用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
5.输欧盟丝麻制品产地证
企业出口到欧盟国家的商品不在《输欧盟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中、但属于《2005年输欧盟、土耳其原产地证类别清单》中的丝麻制品类别的,需申领该证书。该证书用于在欧盟国家海关清关。
6.输土耳其纺织品产地证
企业出口《2005年输欧盟、土耳其原产地证类别清单》中的非丝麻制品类别商品到土耳其,需申领该证书。该证书用于在土耳其海关清关。
7.输土耳其丝麻制品产地证
企业出口《2005年输欧盟、土耳其原产地证类别清单》中的丝麻制品类别商品到土耳其,需申领该证书。该证书用于在土耳其海关清关。
8.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OPT)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OPT(Outward Processing Textile)产品是指欧盟外发加工产品。OPT产品出口不计入企业出口业绩。
根据《关于实施临时出口10类纺织品中输欧手工制品及OPT产品出口问题》(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49号),企业出口《输欧盟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中的10类产品中属于欧盟外发加工产品(以下简称OPT产品)的,在对欧盟出口时不受相关许可数量的限制。企业凭欧盟管理部门签发的OPT产品证明申领《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OPT)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其英文的《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OPT)用于在欧盟国家海关清关,中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用于在中国海关报关。
9.输美纺织品原产地证(OPA)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OPA(Outward Processing Arrangement)是指纺织品外发加工制度。企业如果获得美国官方签发的OPA产品证明书,在出口《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中的商品到美国时不受数量限制,但要申请《输美纺织品原产地证》(OPA配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其英文的《输美纺织品原产地证》(OPA配套)用于在美国海关清关,中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用于在中国海关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