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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报关员考试——电子教材讲义(精华!!)

第四十讲讲义

报关员考试精讲班第40讲讲义

关税
考试大纲要求:
1.掌握进出口商品完税价格的确定原则、汇率的适用规定及相关费用的核算方法
2.掌握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确定的原则及税率适用的规定
3.掌握进出口税费的计算方法、缴纳期限及要求
4.掌握进出口税费退、补手续的办理程序和要求
5.掌握价格质疑、价格磋商的有关要求
6.熟悉进出口税费的种类及其含义
7.熟悉减免税的种类、适用范围
※进出口税费指:是指在进出口环节中由海关依法征收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船舶吨税费等税费。
※进出口环节税征纳的法律依据是《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以及国务院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

一、关税
※关税的概念:
1、关税是海关代表国家,按照国家制定的关税政策和公布实施的税法及进出口税则,对准许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向纳税义务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关税的征税主体是国家及代表国家的海关。
3、征税的对象是: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

(单选题)
我国的进出口消费税由(   )征收。
A、国家税务局             B、财政部
C、国家及代表国家的海关   D、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答案:C

(判断题)
我国关税征收的客体也就是征税的对象是各类进出境人员、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
答案:错误
解释:各类进出境人员不属于征税对象,运输工具所征收的不是关税,而是船舶吨税。

※关税的种类
从报关业务的角度来看,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
(一)进口关税
1、进口关税的含义:是指一国海关以进境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关税。这属于一种重要的经济保护手段。
2、进口关税的种类

★从征收关税的标准来看,进口关税分为:
(1)从价税   (2)从量税  (3)复合税   (4)滑准税

(1)从价税:以货物的价格作为计税标准。
公式:从价税应征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
世界上大多数的国家都采用的就是这种计税标准。
(2)从量税:以货物的计量单位作为计税标准(例如说重量、数量、容量等)。
公式:从量税应征税额=货物计量单位总额*从量税税率
采用此税率的货物有:原油、啤酒、胶卷、冻鸡
(3)复合税:一个税目中的商品同时使用从价、从量两种,按两种税率合并计征。
公式:复合税应征税额=从价部分的关税额+从量部分的关税额
=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货物计量单位总额*从量税税率
采用此税率的货物有:录像机、放像机、摄象机、非家用型摄录一体机、部分数字照相机等
(4)滑准税
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实行5%-40%的滑准税,加工贸易正在执行的手册在2006年办理内销手续的,适用滑准税税率。

★从征税的主次程度来,进口关税可分为:进口正税和进口附加税
(1)进口正税:是按海关税则法定进口税率征收的进口税。
(2)进口附加税:是对进口货物除征收正税之外另外征收的进口税。
进口附加税的种类,一般包括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特别关税(报复性关税)等。
只有符合我国反倾销、反补贴条例规定的反倾销税、反补贴税才可以征收。

(二)、出口关税
出口关税是以出境货物和物品为征税对象。
征收出口税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限制、调控某些商品的出口。
从价税:
公式:应征出口关税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1+出口关税税率)
我国在06年对于哪些商品征收出口关税,教材中所举的这几个例子,要掌握:(鳗鱼苗、铅矿砂、锌矿砂等)。教材244页新增加了2点,大家要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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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讲讲义

报关员考试精讲班第41讲讲义

进口环节税

进出口环节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
1、增值税:是以商品的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所创造的新增价值为课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2、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一)、增值税
1、其他环节的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环节税由海关征收。
2、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低于50元的免征,基本税率为17%
3、按13%征收增值税的商品有下面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粮食、实用植物油
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注意石油、汽油、柴油不按13%进行征税)
③图书、报纸、杂志(图书)
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与农业生产有关)
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4、公式:应纳增值税额=组成价格×增值税税率
组成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
   要计算增值税税额,要先算出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再算消费税额。

多项选择题:
对应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货物,其进口环节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包括:(  )
A、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B、进口货物关税税额  
C、进口环节消费税税额       D、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
答案:ABC
解释:从公式:应纳增值税税额=组成价格×增值税税率
组成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
因此答案应该A、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B、进口货物关税税额 C、进口环节消费税税额

(二)、消费税
1、与增值税一样。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消费税由海关征收。
2、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低于50元的免征
3、征收的范围:
消费税的征收仅限于少数消费品。(教材新增加的内容P246,要掌握记忆)
(1)新增的要征收消费税的商品有哪些
(2)停止征收消费税的商品有哪些
(3)调整了哪些商品按30%征收
(4)航空煤油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5)子午线轮胎是怎么样的情况
(目前国家规定应征消费税的商品共有四种类型)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的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烟、酒、酒精、鞭炮、焰火)
第二类:奢侈品等非生活必须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
第三类:高能耗的高档消费品。(小轿车、摩托车、)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资源类消费品。(汽油、柴油)
另外进出口钻石统一集中到上海钻石交易所办理报关手续,其他口岸不得进出口钻石。
4、计算公式:
(1)按从价定率增收:
应纳消费税税额=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
(2)按从量定额增收
应纳税额=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
(3)按从价从量定率、定额征收:就是把上面两者相加
应纳税额=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三、船舶吨税
1、船舶吨税是由海关代为在设关口岸对进出、停靠我国港口的国际航行船舶征收的一种使用税。(属于使用税)
凡征收了船舶吨税的船舶不再征收车船税,对已经征收车船使用税的船舶,不再征收船舶吨税。
2、分为: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
与我国签定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适用优惠税率,未签定的适用普通税率。
3、征收范围:(重要考点)
①在我国港口行使的外国籍船舶
②外商租用(程租除外)的中国籍船舶
③中外合营海运企业自有或租用的中、外国籍船舶
④我国租用的外国籍国际航行船舶

多选题
在下列船舶中,应征收船舶吨税的有:
A、在青岛港口行使的日本油轮   
B、在厦门港口航行的美国货轮
C、航行于广州港口被马来西亚商人以期租船方式租用的中国籍船舶
D、航行国外兼营沿海贸易的被中国商人租用的韩国籍船舶
答案:ABCD

下列情况是不征收船舶吨税的情况:(重点掌握的内容)
①我国企业经营的从事国际航运的中国籍船舶;
②外国以程租方式租用的中国籍船舶。
③台湾省公私企业的船舶
④我国租用专营国内沿海运输的船舶。
4、我国现行规定,凡同时持有大小吨为证书的船舶,不论实际装货情况,一律按大吨位计征吨税。船舶吨税按净吨位计算。

判断题
我国船舶吨税是按船舶吨位证书中注明的注册总吨位来计征的。
答案:错误
解释:应该是按照船舶吨税按净吨位计算。
吨税的有效期限规定为两种,90天和30天,期限不同,税率也不同,由纳税人申报纳税时自行选择。

5、交款期限:应当自海关填发的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征0.5‰的滞纳金。

四、税款滞纳金
(一)征收范围
1、滞纳金指应纳税的单位或个人因逾期向海关缴纳税款而依法应缴纳的款项。
2、起征时间: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进口税费。
3、征收标准:0.5‰
对逾期缴纳税款应征滞纳金的其他情况,参见教材248-249
(二)征收标准
滞纳金起征额为50元,不足50元的免予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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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讲讲义

报关员考试精讲班第42讲讲义

我国海关审价的法律依据
1、含义: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征收从价税时审查估价的应税价格,是凭以计征进出口货物关税及进口环节税税额的基础。
2、海关审价的法律依据
分为三个层次
(1)法律层次:《海关法》
(2)行政法规层次:《关税条例》
(3)部门规章层次: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简称《审价办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简称《征管办法》)

二、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重点)
分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二)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一)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的审定:
估价方法:有6种
1、成交价格法
2、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
3、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
4、倒扣价格方法
5、计算价格方法
6合理方法
这6种方法必须依次使用。
另外,经海关同意,倒扣价格方法和计算价格方法可以颠倒使用。

单选题:
例:当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不能按照成交价格确定时,海关应当依次使用相应的方法估定完税价格,依次使用的正确顺序是:
A、 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合理方法
B、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合理方法  
C、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合理方法……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   
D、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合理方法  
答案:A

1、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法:(重要考点,理解掌握)
(1)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2)成交价格:
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按有关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
成交价格不完全等同于贸易中实际发生的发票价格,需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3)成交价格的调整因素(非常重要的考点)
★计入因素(也叫计入项目):
①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济费用
佣金分为:购货佣金和销售佣金
购货佣金也叫买方佣金,不计入完税价格。而销售佣金(卖方佣金)要计入完税价格。
②与进口货物作为一个整体的容器费
③包装费
④协助的价值
⑤特许权使用费
⑥返回给卖方的转售收益
上述所有项目的费用或价值计入到完税价格中,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①由买方负担
②未包括在进口货物的实付或应付价格中
③有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
★扣除项目(不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进口货物的价款中单独列明的下列费用:如果成交价格中已经包含这些项目,则将其从成交价格中扣除。如果成交价格中没有包含这些项目,则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①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进行建设、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
②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③进口关税及国内税收
④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
⑤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
★计入和扣除项目是重要的考点,要掌握记忆:

例1(单选题)
例1:(单选题)
在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下列哪一项费用或价值不应计入(  )。
A、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B、作为销售条件,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C、厂房、机械等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等费用
D、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转售、处置或使用中获得的收益  
答案:C

例2:(多选题)
进口时在货物的价款中列明的下列税收、费用,不计入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有()。
A、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进行建设、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
B、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C、进口关税及国内税收
D、作为该货物向我国境内销售条件,买方必须支付的,与该货物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
答案:A、B、C
解释:ABC属于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的项目。特许权使用费属于应当要计入的项目,参见教材251、252。

例3:(单选题)
某工厂从美国某企业购买了一批机械设备,成交条件为CIF广州,该批货物的发票列示如下:机械设备USD500,000,运保费USD5,000,卖方佣金USD25,000,培训费USD2,000,设备调试费USD2,000。该批货物向海关申报的总价应是(  )。
A.USD527,000    B.USD530,000    C.USD532,000    D、USD552,000
答案:B
解释:向海关申报总价也即完税价格。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因此包括成交价格,再加上境外的运费、保险费。
在计算成交价格时,还要掌握记忆哪些是计入项目,哪些是不计入项目。
本题目中,计入项目包括:卖方佣金。培训费和调试费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中。
(参见教材250。)
成交价格=机械设备+卖方佣金
=500,000+ USD25,000=525,000
完税价格=成交价格+运、保费
=525,000+ USD5,000
        =530,000
即答案选B。
关键是要掌握记忆,哪些是计入项目,哪些是不计入项目。

例4:(单选题)
某进出口贸易公司从美国进口了一台电梯,发票列明如下:成交价格为CIF珠海USD100,000,电梯进口后的安装、调试费USD4,000。经海关审查上述成交价格属实,且安装、调试费已包含在成交价格中,则海关审定该台电梯的完税价格为:
A.USD100000
B.USD104000
C.USD96000
D.USD98000
答案:C
解释:进口货物的价款中单独列明的下列费用,如果成交价格中已经包含这些项目(5个),则将其从成交价格中扣除。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进行建设、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则属于其中之一。
在本题中,成交价格USD100,000,已经包括有安装调试费了,因此要从成交价格中扣除,因此答案是:10万-4千=9万6千

例5:(单选题05年考题)
某公司从德国进口一套机械设备,发票列明:设备价款CIF天津USD300,000,设备进口后的安装及技术服务费用UDS10,000,买方佣金USD1,000,卖方佣金1,500。该批货物经海关审定后的成交价格应为:
A. USD311000
B. USD301500
C. USD301000
D. USD291500
答案:B
解释:本题要掌握的是,哪些是计入项目,哪些不属于计入项目。安装及技术服务费用不属于计入项目,买方佣金不是计入项目。计入项目包括卖方佣金
本题是成交价格=机械设备价款+卖方佣金
              =300,000+1500
              =3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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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讲讲义

报关员考试精讲班第43讲讲义

成交价格本身须满足的条件
成交价格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否则不能适用成交价格方法
①买方对进口货物的处置和使用权不受限制
※有哪些情形之一的,视为对买方处置或使用进口货物进行了限制,要掌握(参见教材252)
②货物的价格不应受到导致该货物成交价格无法确定的条件或因素的影响
※有哪些情形之一的,视为进口货物的价格受到了使该货物成交价格无法确定的条件或者因素的影响,要掌握(参见教材252-253)
③卖方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从买方获得因转售、处置或使用进口货物而产生任何收益,除非按照《关税》及《审价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出调整。
④买卖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不影响价格。
※有哪些情形之一的,买卖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参见教材253)

判断题:
某公司从境外进口清凉饮料2000箱(24 x 300ml/箱),申报价格CIF广州45港币/箱,海关审核单证发现合同规定:货售完后,买方须将销售利润的20%返还卖方。海关认定该成交价格受到影响,不予接受其申报价格。  
答案:对
解释:成交价格本身须满足的条件③,卖方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从买方获得因转售、处置或使用进口货物而产生任何收益。本题中买方须将销售利润的20%返还卖方,因此,海关可以拒绝接受申报价格。

判断题:
进口货物的买卖双方存在特殊关系时,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能作为海关审定完税价格的基础。
答案:错
解释:买卖双方存在特殊关系,如果特殊关系不影响价格成交的价格,那么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可以作为海关审定完税价格的基础的。

多选题:
下列哪些情况海关可以拒绝接受申报价格而另行估价(  )。
A、买方对进口货物的处置受到了卖方的限制,具体表现在买方必须将进口货物转售给卖方指定的第三方
B、买卖双方达成的销售价格是以买方同时向卖方购买一定数量的其它货物为前提
C、进口方在国内销售进口货物所产生的收益中有一部分返还给出口方,然后这一部分收益的具体金额尚不能被确定
D、进口方和出口方是母子公司,但上述关系并未对成交价格产生影响
答案:ABC
解释:参见教材252-253。

2、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
不能够采用成交价格方法,按照顺序考虑采用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方法。
(1)“相同货物”:
指进口货物在同一国家或者地区生产的,在物理性质、质量和信誉等所有方面都相同的货物,但是表面的微小差异允许存在。
“类似货物”:
指与进口货物在同一国家或者地区生产的,虽然不是在所有方面都相同,但是却具有相似的特征、相似的组成材料,相同的功能,并且在商业中可以互换的货物。
(2)时间要素
     指“相同货物”或“类似货物”必须与进口货物同时或大约同时进口,同时或大约同时进口指:进口货物接受申报之日的前后各45天以内。
(3)运用
首先应用和进口货物处于相同商业水平、大致相同数量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应优先使用同一生产商生产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相关的规定参见教材254,熟悉。

3、倒扣价格法
(1)概念:倒扣价格法是以进口货物、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境内第一环节的销售价格为基础,扣除境内发生的有关费用来估定完税价格。
(2)用以倒扣的上述销售价格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记忆)
①在被估货物进口时或大约同时,将该货物、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境内销售的价格
②按照该货物进口时的状态销售的价格
③在境内第一环节销售的价格
④向境内无特殊关系方销售的价格
⑤按照该价格销售的货物合计销售总量最大
(3)倒扣价格方法的核心要素
   ①按进口时的状态销售
②时间要素
③合计的货物销售总量最大
(4)倒扣价格方法必须的倒扣项目:(记忆)
①在境内第一环节销售时通常支付的佣金或利润和一般费用
②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保费。
③进口关税以及在境内销售有关的国内税。
④加工增值额。

4、计算价格法
  以发生在生产国或地区的生产成本作为基础。
计算价格法为第5种估价方法,但如果进口货物纳税义务人提出要求,并经海关同意,计算价格方法可以与倒扣价格方法颠倒顺序使用。

5、合理方法
当海关不能根据前面5种估价方法确定完税价格时,根据公平、统一、客观的估价原则,以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估价方法。
合理估价方法,实际上不是一种具体的估价方法,而是规定了使用方法的范围和原则。运用合理方法估价时,首先应当依次使用前5种估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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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讲讲义

报关员考试精讲班第44讲讲义

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审定

(二)、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的审定参见教材(256—227)(理解掌握,重要考点)
一共提到11种情形
1、加工贸易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一般估价方法:
(1)进口时需征税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2)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者其他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内销时,以料件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3)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内销时,以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进口的与料件相同或者类似的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来料加工进口料件原进口时没有成交价格,所以其进口料件申报内销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4)加工企业内销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或者副产品,以海关审查确定的内销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2.出口加工区内加工企业内销制成品估价办法
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包括残次品),海关以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进口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3.保税区内加工企业内销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估价办法
(1)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包括残次品),海关以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进口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2)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进料加工制成品中,如果含有从境内采购的料件,海关以制成品所含从境外购入的料件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3)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来料加工制成品中,如果含有从境内采购的料件,海关以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进口的与制成品所含从境外购入的料件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4)保税区内加工企业内销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或者副产品,以海关审查确定的内销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5)保税区内加工企业内销制成品(包括残次品)、边角料或者副产品的完税价格按照上述规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由海关按照合理的方法审查确定。

4.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区域、场所进入境内需要征税的货物估价方法

5.出境修理复运进境货物的估价方法
海关以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6.出境加工复运进境货物的估价方法
海关以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7.暂时进境货物的估价方法
经海关批准留购的暂时进境货物,以海关审查确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8.租赁进口货物的估价方法
(1)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利息予以计入。
(2)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3)纳税义务人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可以选择申请按照规定估价方法确定完税价格,或者按照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总额作为完税价格。

例:单选题
某航空公司以租赁方式从美国进口一架价值USD1,800,000的小型飞机,租期1年,年租金为USD60,000,此情况经海关审查属实。在这种情况下,海关审定该飞机的完税价格为:
A、USD1800000
B、USD60000
C、USD1860000
D、USD1740000
答案:B

9.减免税货物的估价方法
特定减免税货物如果有特殊情况,经过海关批准可以出售、转让、移作他用,须向海关办理补税手续。海关以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

10.无成交价格货物的估价方法

11.软件介质的估价方法

多选题:
关于特殊贸易方式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审定原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料件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B、加工贸易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以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C、减税或免税的进口货物需予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
D、以租金方式对外租赁的进口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
答案:BCD
解释:A错,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料件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三)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
1.运费的计算标准
进口货物的运费,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
2、保险费的计算标准
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无法确定时,海关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保险费。

三、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一)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包括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二)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
指该货物出口销售时,卖方为出口该货物向买方直接收取或间接收取的价款总额。
(三)不计入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税收、费用(考点)
1、出口关税
2、输出地点装载后的运费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3、在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由卖方承担的佣金
4、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计算公式: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出口关税
=FOB/(1+出口关税税率)

判断题:
以CIF纽约成交的出口货物,从上海口岸申报出口,其完税价格为海关审定的CIF纽约价格扣除上海至纽约的运保费并扣除关税。
答案:对
解释: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出口税,题目给出的是CIF,FOB=CIF-运费-保险费

四、海关估价中的价格质疑程序和价格磋商程序
(一)海关估价中的价格质疑程序
纳税义务人或者其代理人应自收到价格质疑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相关资料或者其他证据,证明其申报价格真实、准确或者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未影响成交价格。除特殊情况外,延期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二)价格磋商程序
纳税义务人需自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价格磋商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海关进行价格磋商。
(三)海关不进行价格质疑程序和价格磋商的情形(参见教材261)
(1)同一合同项下分批进出口的货物,海关对其中一批货物已经实施估价的;
(2)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或者关税及进口环节税总额在人民币2万元以下的;
(3)进出口货物属于危险品、鲜活品、易腐品、易失效品、废品、旧品等的;

五、纳税义务人在海关审定完税价格时的权利和义务
(见教材261)


第二节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的审定

一、我国海关审价的法律依据
1、含义: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征收从价税时审查估价的应税价格,是凭以计征进出口货物关税及进口环节税税额的基础。
2、海关审价的法律依据
分为三个层次
(1)法律层次:《海关法》
(2)行政法规层次:《关税条例》
(3)部门规章层次: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简称《审价办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简称《征管办法》)


二、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重点)
分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二)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一)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的审定:
估价方法:有6种
1、成交价格法
2、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
3、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
4、倒扣价格方法
5、计算价格方法
6合理方法
这6种方法必须依次使用。
另外,经海关同意,倒扣价格方法和计算价格方法可以颠倒使用。

单选题:
例:当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不能按照成交价格确定时,海关应当依次使用相应的方法估定完税价格,依次使用的正确顺序是:
A、 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合理方法
B、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合理方法  
C、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合理方法……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   
D、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合理方法  
答案:A

1、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法:(重要考点,理解掌握)
(1)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2)成交价格:
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按有关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
成交价格不完全等同于贸易中实际发生的发票价格,需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3)成交价格的调整因素(非常重要的考点)
★计入因素(也叫计入项目):
①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济费用
佣金分为:购货佣金和销售佣金
购货佣金也叫买方佣金,不计入完税价格。而销售佣金(卖方佣金)要计入完税价格。
②与进口货物作为一个整体的容器费
③包装费
④协助的价值
⑤特许权使用费
⑥返回给卖方的转售收益
上述所有项目的费用或价值计入到完税价格中,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①由买方负担
②未包括在进口货物的实付或应付价格中
③有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
★扣除项目(不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进口货物的价款中单独列明的下列费用:如果成交价格中已经包含这些项目,则将其从成交价格中扣除。如果成交价格中没有包含这些项目,则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①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进行建设、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
②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③进口关税及国内税收
④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
⑤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
★计入和扣除项目是重要的考点,要掌握记忆:

例1:(单选题)
在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下列哪一项费用或价值不应计入(  )。
A、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B、作为销售条件,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C、厂房、机械等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等费用
D、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转售、处置或使用中获得的收益  
答案:C

例2:(多选题)
进口时在货物的价款中列明的下列税收、费用,不计入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有()。
A、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进行建设、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
B、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C、进口关税及国内税收
D、作为该货物向我国境内销售条件,买方必须支付的,与该货物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
答案:A、B、C
解释:ABC属于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的项目。特许权使用费属于应当要计入的项目,参见教材251、252。

例3:(单选题)
某工厂从美国某企业购买了一批机械设备,成交条件为CIF广州,该批货物的发票列示如下:机械设备USD500,000,运保费USD5,000,卖方佣金USD25,000,培训费USD2,000,设备调试费USD2,000。该批货物向海关申报的总价应是(  )。
A.USD527,000    B.USD530,000    C.USD532,000    D、USD552,000
答案:B
解释:向海关申报总价也即完税价格。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因此包括成交价格,再加上境外的运费、保险费。
在计算成交价格时,还要掌握记忆哪些是计入项目,哪些是不计入项目。
本题目中,计入项目包括:卖方佣金。培训费和调试费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中。
(参见教材250。)
成交价格=机械设备+卖方佣金
=500,000+ USD25,000=525,000
完税价格=成交价格+运、保费
=525,000+ USD5,000
        =530,000
即答案选B。
关键是要掌握记忆,哪些是计入项目,哪些是不计入项目。

例4:(单选题)
某进出口贸易公司从美国进口了一台电梯,发票列明如下:成交价格为CIF珠海USD100,000,电梯进口后的安装、调试费USD4,000。经海关审查上述成交价格属实,且安装、调试费已包含在成交价格中,则海关审定该台电梯的完税价格为:
A.USD100000
B.USD104000
C.USD96000
D.USD98000
答案:C
解释:进口货物的价款中单独列明的下列费用,如果成交价格中已经包含这些项目(5个),则将其从成交价格中扣除。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进行建设、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则属于其中之一。
在本题中,成交价格USD100,000,已经包括有安装调试费了,因此要从成交价格中扣除,因此答案是:10万-4千=9万6千

例5:(单选题05年考题)
某公司从德国进口一套机械设备,发票列明:设备价款CIF天津USD300,000,设备进口后的安装及技术服务费用UDS10,000,买方佣金USD1,000,卖方佣金1,500。该批货物经海关审定后的成交价格应为:
A. USD311000
B. USD301500
C. USD301000
D. USD291500
答案:B
解释:本题要掌握的是,哪些是计入项目,哪些不属于计入项目。安装及技术服务费用不属于计入项目,买方佣金不是计入项目。计入项目包括卖方佣金
本题是成交价格=机械设备价款+卖方佣金
              =300,000+1500
              =301500

★(4)、成交价格本身须满足的条件(重要考点)
成交价格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否则不能适用成交价格方法
①买方对进口货物的处置和使用权不受限制
※有哪些情形之一的,视为对买方处置或使用进口货物进行了限制,要掌握(参见教材252)
②货物的价格不应受到导致该货物成交价格无法确定的条件或因素的影响
※有哪些情形之一的,视为进口货物的价格受到了使该货物成交价格无法确定的条件或者因素的影响,要掌握(参见教材252-253)
③卖方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从买方获得因转售、处置或使用进口货物而产生任何收益,除非按照《关税》及《审价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出调整。
④买卖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不影响价格。
※有哪些情形之一的,买卖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参见教材253)

判断题:
某公司从境外进口清凉饮料2000箱(24 x 300ml/箱),申报价格CIF广州45港币/箱,海关审核单证发现合同规定:货售完后,买方须将销售利润的20%返还卖方。海关认定该成交价格受到影响,不予接受其申报价格。  
答案:对
解释:成交价格本身须满足的条件③,卖方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从买方获得因转售、处置或使用进口货物而产生任何收益。本题中买方须将销售利润的20%返还卖方,因此,海关可以拒绝接受申报价格。

判断题:
进口货物的买卖双方存在特殊关系时,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能作为海关审定完税价格的基础。
答案:错
解释:买卖双方存在特殊关系,如果特殊关系不影响价格成交的价格,那么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可以作为海关审定完税价格的基础的。

多选题:
下列哪些情况海关可以拒绝接受申报价格而另行估价(  )。
A、买方对进口货物的处置受到了卖方的限制,具体表现在买方必须将进口货物转售给卖方指定的第三方
B、买卖双方达成的销售价格是以买方同时向卖方购买一定数量的其它货物为前提
C、进口方在国内销售进口货物所产生的收益中有一部分返还给出口方,然后这一部分收益的具体金额尚不能被确定
D、进口方和出口方是母子公司,但上述关系并未对成交价格产生影响
答案:ABC
解释:参见教材252-253。

2、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
不能够采用成交价格方法,按照顺序考虑采用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方法。
(1)“相同货物”:
指进口货物在同一国家或者地区生产的,在物理性质、质量和信誉等所有方面都相同的货物,但是表面的微小差异允许存在。
“类似货物”:
指与进口货物在同一国家或者地区生产的,虽然不是在所有方面都相同,但是却具有相似的特征、相似的组成材料,相同的功能,并且在商业中可以互换的货物。
(2)时间要素
     指“相同货物”或“类似货物”必须与进口货物同时或大约同时进口,同时或大约同时进口指:进口货物接受申报之日的前后各45天以内。
(3)运用
首先应用和进口货物处于相同商业水平、大致相同数量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应优先使用同一生产商生产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相关的规定参见教材254,熟悉。

3、倒扣价格法
(1)概念:倒扣价格法是以进口货物、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境内第一环节的销售价格为基础,扣除境内发生的有关费用来估定完税价格。
(2)用以倒扣的上述销售价格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记忆)
①在被估货物进口时或大约同时,将该货物、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境内销售的价格
②按照该货物进口时的状态销售的价格
③在境内第一环节销售的价格
④向境内无特殊关系方销售的价格
⑤按照该价格销售的货物合计销售总量最大
(3)倒扣价格方法的核心要素
   ①按进口时的状态销售
②时间要素
③合计的货物销售总量最大
(4)倒扣价格方法必须的倒扣项目:(记忆)
①在境内第一环节销售时通常支付的佣金或利润和一般费用
②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保费。
③进口关税以及在境内销售有关的国内税。
④加工增值额。

4、计算价格法
  以发生在生产国或地区的生产成本作为基础。
计算价格法为第5种估价方法,但如果进口货物纳税义务人提出要求,并经海关同意,计算价格方法可以与倒扣价格方法颠倒顺序使用。

5、合理方法
当海关不能根据前面5种估价方法确定完税价格时,根据公平、统一、客观的估价原则,以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估价方法。
合理估价方法,实际上不是一种具体的估价方法,而是规定了使用方法的范围和原则。运用合理方法估价时,首先应当依次使用前5种估价方法。


(二)、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的审定参见教材(256—227)(理解掌握,重要考点)
一共提到11种情形
1、加工贸易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一般估价方法:
(1)进口时需征税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2)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者其他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内销时,以料件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3)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内销时,以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进口的与料件相同或者类似的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来料加工进口料件原进口时没有成交价格,所以其进口料件申报内销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4)加工企业内销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或者副产品,以海关审查确定的内销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2.出口加工区内加工企业内销制成品估价办法
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包括残次品),海关以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进口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3.保税区内加工企业内销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估价办法
(1)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包括残次品),海关以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进口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2)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进料加工制成品中,如果含有从境内采购的料件,海关以制成品所含从境外购入的料件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3)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来料加工制成品中,如果含有从境内采购的料件,海关以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进口的与制成品所含从境外购入的料件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4)保税区内加工企业内销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或者副产品,以海关审查确定的内销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5)保税区内加工企业内销制成品(包括残次品)、边角料或者副产品的完税价格按照上述规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由海关按照合理的方法审查确定。
4.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区域、场所进入境内需要征税的货物估价方法
5.出境修理复运进境货物的估价方法
海关以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6.出境加工复运进境货物的估价方法
海关以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7.暂时进境货物的估价方法
经海关批准留购的暂时进境货物,以海关审查确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8.租赁进口货物的估价方法
(1)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利息予以计入。
(2)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3)纳税义务人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可以选择申请按照规定估价方法确定完税价格,或者按照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总额作为完税价格。

例:单选题
某航空公司以租赁方式从美国进口一架价值USD1,800,000的小型飞机,租期1年,年租金为USD60,000,此情况经海关审查属实。在这种情况下,海关审定该飞机的完税价格为:
A、USD1800000
B、USD60000
C、USD1860000
D、USD1740000
答案:B

9.减免税货物的估价方法
特定减免税货物如果有特殊情况,经过海关批准可以出售、转让、移作他用,须向海关办理补税手续。海关以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
10.无成交价格货物的估价方法
11.软件介质的估价方法

多选题:
关于特殊贸易方式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审定原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料件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B、加工贸易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以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C、减税或免税的进口货物需予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
D、以租金方式对外租赁的进口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
答案:BCD
解释:A错,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料件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三)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
1.运费的计算标准
进口货物的运费,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
2、保险费的计算标准
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无法确定时,海关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保险费。

三、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一)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包括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二)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
指该货物出口销售时,卖方为出口该货物向买方直接收取或间接收取的价款总额。
(三)不计入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税收、费用(考点)
1、出口关税
2、输出地点装载后的运费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3、在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由卖方承担的佣金
4、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计算公式: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出口关税
=FOB/(1+出口关税税率)

判断题:
以CIF纽约成交的出口货物,从上海口岸申报出口,其完税价格为海关审定的CIF纽约价格扣除上海至纽约的运保费并扣除关税。
答案:对
解释: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出口税,题目给出的是CIF,FOB=CIF-运费-保险费

四、海关估价中的价格质疑程序和价格磋商程序
(一)海关估价中的价格质疑程序
纳税义务人或者其代理人应自收到价格质疑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相关资料或者其他证据,证明其申报价格真实、准确或者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未影响成交价格。除特殊情况外,延期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二)价格磋商程序
纳税义务人需自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价格磋商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海关进行价格磋商。
(三)海关不进行价格质疑程序和价格磋商的情形(参见教材261)
(1)同一合同项下分批进出口的货物,海关对其中一批货物已经实施估价的;
(2)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或者关税及进口环节税总额在人民币2万元以下的;
(3)进出口货物属于危险品、鲜活品、易腐品、易失效品、废品、旧品等的;

五、纳税义务人在海关审定完税价格时的权利和义务
(参见教材261)


我要成为中国最牛的外贸人,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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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讲讲义

报关员考试精讲班第45讲讲义

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

一、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
(一)、原产地规则定义:
一国(地区)为确定货物的原产地而实施的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

(二)、原产地规则类别:
从适用目的的角度划分,原产地规则分为:优惠原产地规则和非优惠原产地规则
1、优惠原产地规则
是指一国为了实施国别优惠政策而制定的原产地原则,优惠范围以原产地为受惠国的进口产品为限。优惠原产地规则也叫“协定原产地规则”。
2、非优惠原产地规则
是一国根据实施其海关税则和其他贸易措施的需要,由本国立法自主制定的原产地规则。也叫“自主原产地规则”。

(三)、原产地认定标准:
1、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
(有3个标准,完全获得标准、增值标准也叫和直接运输标准)
(1)完全获得标准
(参见教材263,一共包括有9个内容,熟悉。与教材265页的内容相结合复习,通过对两者进行比较,熟悉这些内容。)
(2)增值标准(重要考点)
①货物的最后加工制造工序在受惠国完成
②用于加工制造的非原产于受惠国及原产地不明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成分的价值站进口货物FOB的比例,在不同的协定框架下,增值标准各有不同:
※《亚太贸易协定》      (非原产于受惠国的原材料等)增值部分不超过50%
※原产于最不发达受惠国  (非原产于受惠国的原材料等)增值部分不超过60%
※《框架协议》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增值标准,原产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产物的成分不少于40%,非东盟国家的材料、零件,不能超过60%,并且最后的工序是在东盟国家境内完成。
例:
我国某公司从越南进口的设备。有20%的零件是美国生产的,还有30%的零件是法国生产的,剩余的成分都产自越南,最后在越南进行组装成成品。然后从越南出口到我国,那么我国企业在进口这批设备的时候,原产地的申报是越南、还是美国、还是法国呢?
货物的最后加工制造工序在越南完成的,另外原产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产物的成分不少于40%,非东盟国家的材料、零件(美国和法国的材料加起来是50%)没有超过60%,因此,就可以判断这批设备的原产国是越南。
※CEPA香港、澳门     要求港澳产品的增值标准为30%,则原产地为香港、澳门
※中巴自由贸易区      要求货物中巴基斯坦原产成分不小于40%,则原产地为巴基斯坦
※中国给予非洲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的原产地规则:
非受惠国原产的材料、零件的总价值小于60%,并且最后的工序是在非洲国家境内完成。
★同学们要记清楚对于不同的协定,增值标准是多少
(3)直接运输标准
(参见教材264,熟悉)
2、非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
(1)完全获得标准内容
(参见教材265,熟悉)
(2)实质性改变的确定标准
  实质性加工改变:是指产品经加工后,在《海关进出口税则》中4位数一级的税则归类已经改变,或者加工增值部分占新产品总值的比例已达到30%及其以上。

例1(单选题,97)
我国的货物原产地规则中的实质性改变标准是指产品经过加工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中四位数税号一级的税则归类已经有了改变;或者加工增值部分所占新产品总值的比例已超过_____及其以上。
A、60%
B、50%
C、40%
D、30%
答案:D

例2(多选题,2000年)
原产地的规定关系到对进口货物实施不同税率的问题,我国有关规定中所指的实质性改变的标准是:
A、货物经加工后,在海关进出口税则中的税号(四位数一级的税则号列)已有了改变
B、货物经重新筛选并重新包装
C、货物经加工后,增值部分占新产品总值的比例已经达到30%
D、货物经加工后,增值部分占新产品总值的比例已经达到30%以上
答案:ACD

例3(判断题,2002年)
所谓实质性加工是指产品经加工后,在《海关进出口税则》中4位数一级的税则归类已经改变,或者加工增值部分占新产品总值的比例已达到30%及其以上。
答案:对

例4(单选题,98年)
我国某进出口公司从香港购进一批电视机,其中显像管为韩国生产,集成电路板由新加坡生产,其他零件均为马来西亚生产。最后由韩国组装成整机。该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该批电视机时,原产地是(  )。
A.香港
B.韩国
C.新加坡
D.马来西亚
答案:B
在这道题中,最后的加工工序是在韩国,在韩国把这些原产材料进行制造、加工后,货物的四位数税号已经发生改变。因此原产地是韩国

(四)申报要求(了解)
1、《亚太贸易协定》规则
除了要提交纳税义务人应当提交政府指定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正本作为报关的随附单证。
2、《框架协议》规则
进口的时候向申报地海关申明该货物适用“中国—东盟协定税率”,并提交政府指定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正本作为报关的随附单证。
3、CEPA香港规则和CEPA澳门规则
纳税义务人应当主动向申报海关申明该货物适用零关税税率。并提交符合CEPA项下规定的有效原产地证书作为报关的随附单证。
4、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
应主动向海关申报适用《早期收获协议》的协定税率。并在有关货物进境报关时向海关提交巴基斯坦指定的政府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
5、中国给予非洲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的货物原产地规则
  应当主动向进境地海关申明有关货物享受特别优惠关税。各受惠国原产地证书签发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有效期为自签发日起180天。

(五)原产地证明书
1、适用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原产地证明书
(1)《亚太贸易协定》规则的原产地证明书
※一个原产地证书只适用于一批进口货物,不可多次使用。
※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交原产地证书的,由海关依法确定进口货物的原产地,货物征税放行后,纳税义务人自货物进境之日起90日内补交原产地证书的,经海关核实,对按原税率多征的部分应予以退还。
(2)《框架协议》规则的原产地证明书
※一个原产地证书只适用于一批进口货物,不可多次使用。
   ※原产地证书应当自东盟国家有关机构签发之日起4个月向我国境内申报地海关提交,经过第三方转运的,提交期限延长为6个月。
   ※原产于东盟国家的进口货物,如果产品的FOB价不超过200美元,无须要求我国的纳税义务人(也就是进口方)提交原产地证书。但是要提交出口人对有关产品原产于该出口成员方的声明。
※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交原产地证书的,由海关依法确定进口货物的原产地,货物征税放行。东盟成员国的货物,应当在货物装运之日起1年内补发,且在原产地证书上注明“补发”字样。经海关核实,对按原税率多征的部分应予以退还。
(3)CEPA的原产地证明书
※一个原产地证书只适用于一批进口货物,不可多次使用。
   ※另外还要注意,海关因故无法进行联网核对的,应纳税义务人书面申请并经海关审核同意后,按照适用的最惠国税率或者暂定税率征收相当于应缴纳税款的等值保证金后先予以放行货物,并办理进口手续。
  海关应当自该货物放行之日起90天内核定其原产地证书的真实情况,根据核查结果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或者保证金转税手续。
(4)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原产地证明书
※所用文字为英语
※应在货物出口前或出口时,或实际出口后15日内签发。
未能在规定的日期签发的,进口货物收货人可以向申报地海关提交在货物装运之日起1年内签发的注明“补发”字样的原产地证书。
如果原产地证书被盗、遗失或者毁坏,在该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向原签证机构申请签发经证实的原产地证书正式复制本。
※        除不可抗力外,原产地证书应当自东盟国家有关机构签发之日起6个月向我国境内申报地海关提交,如果经过第三方转运的,提交期限延长为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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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讲讲义

报关员考试精讲班第46讲讲义

非优惠原产地规则原产地证明书

2、适用非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原产地证明书(熟悉)
(1)对适用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进口商品的要求
(2)对适用最终保障措施的进口商品的要求
(六)原产地预确定制度
(申请人申请原产地预确定时应填写的是什么,并提交哪些单证)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能说明将要进口货物情况的有关文件资料
3、说明该项交易情况的文件材料
4、海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二、税率适用
(一) 税率适用原则
1、进口税率适用原则
(1)    原产于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进口货物,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定含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待遇。
(2)    适用最惠国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适用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从低适用税率;适用普通税率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对于无法确定原产国(地区)的进口货物,按普通税率征税。
(3)    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进口货物,关税配额内的,适用关税配额税率;关税配额以外的,其税率的适用按其所适用的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进口货物采取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其税率的适用按照《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的
(5)(6)(7)(8)参见教材272
★教材P273归纳的表要掌握。
2、出口税率适用原则
出口暂定税率优先于出口税率执行。

二)税率适用时间(重要考点)
参见教材273-274


进出口税费的计算
参见教材274-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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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讲讲义

报关员考试精讲班第47讲讲义

第五节 减免税费
关税的减免分为三大类:法定减免税、特定减免税、临时减免税3大类
一、法定减免税
法定减免税的范围,有7个方面
1、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4、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5、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6、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7、法律规定的其他减免税货物

二、特定减免税的范围
1、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物资
2、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
3、贷款项目进口物资
4、特定区域物资
5、科教用品
6、残疾人用品
7、救灾捐赠物资
8、扶贫慈善捐赠物资

三、临时减免税
临时减免税具有集权性、临时性、特殊性的特点,一般是“一案一批”。


第六节 进出口税费缴纳与退补
一、税款缴纳
(一)缴纳方式
指纳税人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向海关交纳关税。我国目前纳税的方式主要是以进口地纳税为主,也有部分企业经海关批准采取属地纳税方式。

(二)缴纳凭证
①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税      适用 海关专用缴款书
②滞纳金                      适用 海关专用缴款书
③追征、补征                  适用 海关专用缴款书(P289)
④退税                        适用 收入退还书(P289)

二、税款退还
纳税义务人或其代理人缴纳税款后,由海关将原缴纳关税税款的全部或部分返回给原纳税人的制度称为关税退还制度。
(一)退税的范围
以下情况海关核准可予以办理退税手续:
(1)已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税款的进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
(2)已缴纳出口关税的出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经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
(3)已缴纳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
(4)散装进出口货物发生短卸、短装并已征税放行的,如果该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已对短卸、短装部分退还或者赔偿相应货款的,纳税义务人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进口或者出口短卸、短装部分的相应税款;
(5)进出口货物因残损、品质不良、规格不符的原因,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相应货款的,纳税义务人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赔偿货款部分的相应税款;
(6)因海关误征,致使纳税义务人多缴税款的。

(二)退税的期限及要求
1、进出口货物的收、发或人或他们的代理人,在缴纳税款后发现多缴税款的,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向海关申请退税,逾期海关不予受理。
2、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三)退税凭证:“收入退还书”

三、税款追征和补征
退补税是指海关短征和纳税人短缴和漏缴的税款,由海关照章进行追征和补征的行为。
(一)追征和补征的范围(重要考点)
1、进出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
2、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
3、海关监管货物在海关监管期内因故改变用途按照规定需要补征税款的

(二)追征和补征的期限和要求
   1、进出口货物完税后,由于海关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少征和或者漏征税款,海关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补征。
2、因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
   
(三)追征和补征的税款的凭证:“海关专用缴款书”

四、延期纳税
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货物进出口前向办理进出口申报手续所在地直属海关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的书面申请并随附相关材料,同时还应当提供缴税计划。
延期交纳税款的期限,自货物放行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逾期缴纳税款的,自延期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五、加工贸易缓税利息
(一)规定
1、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包括经海关批准延长的期限)全部出口的,由海关通知中国银行将保证金及其利息全部退还。
2、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未能出口或经批准内销,除依法补征税款外,还征收缓税利息外,还加征滞纳金。
(二)计息期限(了解)

六、强制执行(参见教材291)
纳税义务人、担保人超过3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的,海关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扣缴。分为强制扣缴和变价抵扣。
1、强制扣缴(含义熟悉)
2、变价抵扣(含义熟悉)

七、缴纳税费责任
(参见教材291,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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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讲讲义

报关员考试精讲班第48讲讲义

报关单填制

第六章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
一、本章概述
1、本章分值是40分—45分左右。考试的题型主要是以报关单填制和查找报关单填制错误两个题型来出题。除此之外,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在历年考试中,还以单选或判断题的方式来出题。
(1)报关单填制是报关员考试七大题型中的第六大题,根据所给出的原始单据(发票、提单、装箱单)以及中文的补充说明来填制报关单,以单选题的方式来出题,每题1分,20题,一共是20分。
(2)除了之外,还有第七大题“查找报关单填制错误”,考试的时候给出两份以填好的报关单,每份报关单有5个地方是填写错误的,让考生来查找。也是单选题的方式,每个选项是2分,一份报关单是5个地方是错误,一份报关单是10分,两份报关单20分。
报关单填制与查找报关单填制错误所要求的是一样的,要能看懂英文单证,并且要求对报关单填制规范要熟悉。
(3)除了第六大题和第七大题之外。填制报关的填制规范(要求),在考试的时候也会以单选、多选或者是判断题的方式来出题,3—5分左右。


第一节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概述
一、含义(了解)
二、类别(了解)
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联的用途(掌握记忆)
(一)、海关作业联和留存联的用途(参见教材294)
   要注意,结合附录部分的内容来复习,除了掌握教材所列举的用途外,海关作业联是统计部门收集整理进出口统计数据的原始凭证。
(二)、收付汇证明联
(三)、加工贸易核销联
(四)、出口退税证明联
各联的用途要掌握记忆。

例、判断题:(03年)
《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出口退税证明联”是海关对已办理出口申报的货物所签发的证明文件。
答案:错

四、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法律效力
是货物的收、发货人向海关报告其进出口货物实际情况及使用海关业务制度、申请海关放行的必备的法律文书。

五、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的一般要求
注意第(四)点,要分单填报的情形,要理解记忆。

六、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个栏目填制涉及到的主要资料

有:发票、装箱单、提运单
(一)发票
1、出票人的名称和地址
发票的出票人一般为出口人。这个栏目是判断进口货物是否发生买卖关系的指标之一。
(1)例如在发票上面有这样的内容:
From NewYork To Tianjian Via Hongkong说明货物“在从纽约经香港到达天津”。也就是说货物在香港进行了中转。
在填制报关单的时候,根据发票的“出票人”(出票人也就是发票的落款,在发票的最右下方查找)来判断货物是否发生了买卖关系。
在本例题中,如果说发票的出票人是香港的公司,则说明货物在香港中转时发生了买卖关系。货物是由香港的公司卖给我国的进口方的。如果说发票的出票人仍然是美国的公司,则说明货物在香港中转时只是进行转运,货物在香港并没有发生买卖关系,仍然是由美国的公司把货物卖给我国。

(2)以教材301页为例,教材发票的出票人,在发票的最右下方,可以知道,发票的出票人是韩国的公司。
从From SINGAPORE To SHANGHAI,CHINA 就可以知道,在301的这章发票中,没有涉及到中转的问题。我国跟韩国的公司签约,货物从新加坡启运,运到的上海。
如果我们把301页的内容稍微改一下:
From SINGAPORE To SHANGHAI,CHINA VIA HONGKONG即“货物从新加坡启运经香港运至上海。
如果说教材301页,这章发票的右下脚(即最后的落款)仍然是韩国的公司,说明货物在香港中转的时候并没有发生买卖关系。
如果说发票的右下脚不是韩国的公司而是香港的公司,则说明货物在中转时发生了买卖关系。
“是否发生买卖关系”在填制进口报关单的时候,是用来判断“启运国(地区)”这一栏应该要填哪个地方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
2、起运及目的地
3、抬头
4、唛头及编码
5、品名和货物描述
6、数量、单价和总价
教材297页的发票主要内容中英文对照表要记忆。

(二)装箱单和提运单
教材298页的装箱单和提运单主要内容中英文对照表要记忆。
具体从什么地方来查找,与原始单据在什么地方相对应出来,参见教材P299。
与货物成交及海关通关作业管理要求相关的信息,例如:结汇方式、成交方式、合同协议号在在发票上查找。
进出口口岸、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提运单号、起运国/运抵国、装货港/指运港
经营单位、备案号、进出口日期、申报日期、收发货单位、许可证号、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批准文号、随附单据、生产厂家及部分备注内容一般来说,大家从提供的补充内容里面来查找。
贸易方式、征免性质、征税比例、用途、部分备注的内容,通过逻辑推断才能做出来。
逻辑判断的依据是咱们教材的303页。

七、根据通关作业管理要求,判断填报的栏目的内容
贸易方式、征免性质、征税、用途、项号在所给出的英文单证中,不能直接找到,通过逻辑推断才能做出来。主要是根据“备案号”来判断其他栏目如何填写,因此,教材的303页的表格一定要掌握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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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讲讲义

报关员考试精讲班第49讲讲义

第二节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编号(了解)
第三节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制

(在本节内容中包括有“国际贸易实务部分”的内容,国际贸易实务的内容在本讲不做讲解,在课程的最后部分做讲解。)
一、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指货物实际进出口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这栏一般从所给出的单据中能找到相应的内容。这里要注意的地方就是进口口岸是进入我国关境的第一海关,出口口岸是运离我国关境的最后一海关。
注意:填的是海关的名称和代码。
二、备案号

备案号是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续时,海关给予的各种登记手册或者备案批准的编号。
在考试中一般可从给出的单据中找到手册号,如果所列货物不是加工贸易合同货物(例如是一般贸易),这栏也就不用填写。备案号 这一栏与下面的其他栏目的内容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备案号与贸易方式、征免性质、征免、用途、项号这几个栏目都有着很大的关联,首先把备案号这栏目确定了,后面的问题就好解决了,参见303页的表,这个表,大家一定要记清楚了,从备案号的第一个字母,就可以获取很多信息。

例:03年的考试中,考到报关单填制的时候,在给出的补充资料中,就有说明:经营单位委托上海某货运代理公司持C29083100693号手册和310200103026124号入境货物通关单向海关申报。
手册号是要填到备案号这个栏目的,贸易方式、征免性质、征免、用途基本上就可以初步。

  那么咱们教材中做介绍的这些填报要求,很简单,我就不念了,同学们自己参见教材就可以了。
三、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1、进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
2、出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
3、无实际进出境的,进出口日期的填报按办理申报手续的日期填写。
顺序为年(4位)、月、日各2位
注意:要填制8位。
四、申报日期

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理货物进(出)手续的日期。
顺序为年(4位)、月、日各2位
★★五、经营单位(重点、难点)

1、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

2、编码结构, 大家要掌握:
第五位:各个数字所代表的意思是什么,参见教材308页,这个内容与教材346页“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有很大的关联,在填制“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栏的时候要用到。在下一讲中举05年例题做讲解。
第六位:各个数字所代表的意思是什么,参见教材308-309页。

3、这栏目应填报经营单位中文名称及经营单位编码。
经营单位是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那么有特殊的情况如何填写经营单位的问题,这些规则大家一定掌握记住。

(1)如果对外签约执行合同的不是同一单位,则以执行合同的单位为准。

例如:中国煤炭进出口总公司对外签订出口煤炭合同而由地方煤炭进出口公司负责执行合同,经营单位是地方煤炭进出口公司。

也就是说,谁跟国外的客户进行货款的结算,经营单位就填谁。

(2)国内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出口,经营单位应填代理方,也就是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例如说,01年的考题中,北京宇都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大连化工进出口公司与韩国签约进口电动叉车,根据填制规范,经营单位应该填代理方,是大连化工进出口公司。

★(3)外商投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出口投资设备、物品的,经营单位应填“外商投资企业”,在报关单备注栏填上“委托XX公司进口”

如果北京宇都商贸有限公司是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大连化工进出口公司与韩国签约,经营单位应为北京宇都商贸有限公司,备注栏填委托大连化工进口。
这个公司是否是外商投资企业,在所给出的资料会有明确的说明,如果没有说明的话,就需要大家根据所给出的企业的注册登记10位数编码,这10位数编码的第6位来判断,如果第六位是“2”、“3”、“4”,那么就可以知道,这个企业是外商投资企业。

如果是外商投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出口投资设备、物品的,经营单位应填“外商投资企业”,在报关单备注栏填上“委托Xx公司进口”。这里要注意,进出口的是投资设备、物品。假如说外商投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出口的不是投资设备、物品,而是一般贸易货物的生产原料。那么这样的情况下,就不属于这种情形。

   例如04年考的报关填制题,中外合资沈阳贝沈钢帘线有限公司(2101232999)使用自有资金,委托上海新元五矿贸易公司(3105913429)持2100-2003-WZ-00717号自动进口许可证(代码7)进口镀黄铜钢丝。

那么这次考试中,外商投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口的镀黄铜钢丝,是生产原料,进口的不是投资设备、物品,那么经营单位填制的时候,就不是填“外商投资企业”,在报关单备注栏填上“委托Xx公司进口”。
而应该是填写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教材里面的309(三)4特殊情况下确定并填报经营单位的原则。
注意:教材308-309中,海关给予的注册登记的10位编码,第5、第6位编码,要掌握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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