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纺织品出口欧盟的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
1.中欧达成的纺织品双边监控协议,欧盟2008年对中国出口的8类纺织品不设数量限制,中国政府对出口企业的准入条件进行了6方面资质限制,这标志着对欧出口T恤衫等八类纺织服装产品的企业将实行全新的核准制。
2.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一关一证”。许可证中文证有效期为45天,英文证有效期为75天,中英文许可证电子数据的有效截止日与其对应中英文证的有效截止日一致,有效期不得延长,逾期作废。
3.监控范围是:T恤衫、套头衫、男裤、女式衬衫、女连衣裙、胸衣、床单和亚麻纱对应的EC-4 EC-5 EC-5 EC-6 EC-7 EC26 EC-31 EC-20 EC-115 八个类别。
4.对出口企业的影响是,小额贸易企业将失出去口机会,不论空运、快递,凡是超过50件(条、公斤)的需出具出口许可证,另大规模出口的企业则是最大的受惠者,转口贸易有可能回归正常贸易渠道。
我司可以为企业提供中英文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及相应报关事宜,具体操作如下:
1.单Q:我司按客户出货内容,为其出具中英文许可证,英文证交客户寄国外客户换取欧盟进口许可证通关提货。中文证由我司安排报关核销,中文证报关数据发送至欧盟后,英文证即可使用。建议提单及INV,P/L抬头与许可证抬头一致。
2.双Q:针对买单出口的客户,我司可提供核销单及中英文双证给客户安排报关,或由我司提供报关,商检问题,我司也可一并处理。
3.另小量出货,我司可安排从香港启运,用香港CO于欧盟清关,这样费用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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